市财政局代市政府起草了《安庆市财政资金“拨改投”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。现就上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求意见时间
为确保如期完成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,加快财政性资金“拨改投”工作落地见效,因时间紧急,《安庆市财政资金“拨改投”办法》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4月22日至4月28日。
二、修改意见反馈
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财政局。并注明修改意见者姓名、联系方式。
联系人:赵磊
联系电话:5288905
邮箱:253075883@qq.com
附件:《安庆市财政资金“拨改投”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.docx